北京儿童舞蹈-当兔教育

“前运算阶段理论”与游戏化舞蹈教学

邓茜 2013年12月3日
 
对舞蹈教室里跳舞的孩子们来说,每每最让他们雀跃的,是听说要做游戏的时候。因此,对处于启蒙学习阶段的孩子来说,游戏,是我们课堂上的重要内容,而这种设置,并非只是因为他们喜欢。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论认为,儿童的认知发展需历经感知—运动(0-2岁),前运算(2-7岁),具体运算(7-11岁)及形式运算(12-15岁)四个阶段。 就前运算阶段而言,处于该年龄阶段的儿童普遍具有以下运算结构:
 
1. 自我中心性,指儿童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看待世界,尚不能变换角度或意识到他人有不同的视角。
2. 不可逆性,指思维只能朝一个方向进行,不能够在头脑中使物体恢复原状。
3. 泛灵性,则认为一切物体都是有生命的。
4. 知觉集中倾向,即只凭知觉所及,集中注意于事物的单一向度或层面,忽略事物的其他向度或层面,极易顾此失彼等。
 
前运算阶段是儿童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逐渐向逻辑思维过渡的重要时期,也是性格形成的关键期。因此,儿童舞蹈教学只有以尊重儿童固有的运算结构为前提,结合外化具体行为表现,才有可能发展出适合儿童的舞蹈教学法。
 
一般来说,处于2~4岁年龄阶段的儿童,大多受自我中心性和泛灵性的限制,容易对新事物产生强烈兴趣,但也极易产生对反复练习的反感,多以无意注意为主,有意注意的时间较短。从生理角度看,此时的儿童心肺功能发育还不健全,骨骼弹性和韧性好,小群肌肉不够发达;中枢神经系统活动上皮下结构起着主导作用,大脑皮质上的抑制作用较薄弱,对动作有意识地控制能力较差。
 
基于这一特定的身心特征,笔者认为针对这一阶段孩子展开的舞蹈教学,教师应把握训练时长与强度。尤其在学习初期,尽量避免难度系数过高,反复枯燥的训练,避免过分要求动作规范性,而以兴趣主导,引导儿童充分利用自身生理的优点协同配合进行舞蹈训练。这时,游戏往往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实,游戏的重要性在皮氏理论中也是很凸显的。皮亚杰认为,“任何形式的心理活动最初总是在游戏中进行,游戏构成了儿童心理发生、发展的最佳状态”游戏是儿童用以理解生活与自然、社会与人生的手段,更是儿童主要的生活方式。
 
除了理解以外,儿童还需要一种自我表达的工具,即一个由他构成,并能服从于他意愿的信号物体系。社会型的语言工具,他并不由儿童创造,所以并不适合于表达儿童的需要与生活经验,对前运算阶段及感知—运算阶段的儿童而言,尤其如此。但游戏,却足以让儿童去表达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单独用语言来陈述,或同化的一切事物。
 
对于将游戏应用于教学,多数人会认为有失教育的严肃性,认为游戏仅仅是儿童在学习之后的一种放松与调剂,它可以满足儿童自发活动的需要,因此可用作“奖励”的方式,以鼓励儿童的表现和学习。其实,游戏的过程即孩子自我发展的过程,游戏本身包含了认知成份复杂的心理活动,其中隐藏着重要的教育动因与教育方法的契机,因而有着不可忽视的教育价值,我们应看到游戏与教学的内在联系。
 
在舞蹈教学中合理地使用游戏的方法,是完全能够不违背甚至发扬其教育本质的。因为,对于刚刚开始跳舞的孩子来说,我们的目的,不应该是让他们多学会几个动作,而是设置一个充满快乐与创造力的环境,帮助他们自行感受,主动地去体验从舞蹈中来的美感与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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